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相关文件通知,春节长假休市时间为2月2日至2月10日,2月11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交易所对夜盘交易的时间做相应调整:2月1日(周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月11日所有期货、期权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2月11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为防范假日期间市场风险,我公司经研究决定将各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作如下调整:
一、自1月30日结算时起,提高上海、大连、郑州、能源中心交易所各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具体调整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黄金、白银、铝、锡、线材、铅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6%,漂针浆、铜、锌、热轧卷板、镍、沥青、螺纹钢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7%,橡胶、燃料油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8%。
2、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玉米淀粉、鸡蛋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5%,豆油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6%,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铁矿石、焦炭、焦煤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7%,棕榈油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8%,胶合板、纤维板合约维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
棉花、棉纱、早籼稻、晚籼稻、粳稻、普麦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5%,白糖、菜粕、菜籽油、玻璃、动力煤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6%,精对苯二甲酸、甲醇、硅铁、锰硅、苹果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7%,强麦、菜籽合约维持不变。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
5、上海国际能源中心:原油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8%。
二、交易所对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的调整:
1、上海期货交易所:
自1月31日结算时起,黄金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6%,铜、铝、白银、锡、漂针浆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7%,铅、锌、镍、线材、热轧卷板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8%,螺纹钢、橡胶、燃料油、沥青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9%。
2、大连商品交易所:
自1月31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玉米淀粉、乙二醇、聚氯乙烯、鸡蛋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6%,棕榈油、聚乙烯、聚丙烯、铁矿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8%,焦炭、焦煤、纤维板、胶合板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
自1月31日结算时起,甲醇、菜籽油、白糖、棉花、精对苯二甲酸、菜粕、早籼稻、晚籼稻、玻璃、苹果、棉纱、普麦、动力煤、粳稻、硅铁、锰硅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7%,强麦、菜籽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
5、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自1月31日结算时起,原油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三、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四、2019年2月11日恢复交易后,各品种保证金及涨跌停板幅度变化:
上期所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公司将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交易所将燃料油、沥青期货合约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上述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大商所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
郑商所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甲醇、硅铁、锰硅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3%,其余品种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能源中心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原油合约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敬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持仓,谨慎运作,防范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祝各位客户春节快乐!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