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发〔2019〕29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7月18日交易时(即7月17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
铁矿石期货品种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
其中,铁矿石期货1909合约的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2.5,非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
铁矿石期货2001合约的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5,非日内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1。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