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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郑交所征集2020年“产业基地”活动合作单位的公告

2020/03/05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3123 分享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2-19  访问次数: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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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号

 

为更好发挥期货市场功能,进一步推动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产业链企业利用衍生品及相关市场促进区域经济和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委托符合条件的产业链龙头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以下简称风险子公司)等有关单位开展“产业基地”建设工作,现公开征集2020年“产业基地”活动合作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郑商所按照品种实行“产业基地”资格管理。申请“产业基地”的有关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所在地区应当是相关品种的产业集聚区,有关单位应在产业链内有较高影响力及示范效应;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行业中等规模以上,财务状况良好;

(三)应当具有利用衍生品及相关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经验,具备较强的产业服务能力,能够提供较为丰富的上下游客户资源及优质师资,有能力成为郑商所市场培训、调研、优秀案例总结、宣传推广等活动的合作方;

(四)能够按照郑商所要求开具“产业基地建设费”“市场服务费”等合规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合作内容

(一)支持郑商所围绕已上市或者拟上市品种,根据各品种的市场发展情况和特点,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原则、以产业集聚区或行业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产业企业为培育对象所开展的培训、调研、优秀案例总结、宣传推广等持续性、系统性市场培育活动;

(二)每年向郑商所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优秀案例报告;

(三)此次征集新合作单位涉及的品种包括棉花、棉纱、白糖、甲醇、纯碱期货以及棉花、白糖、菜粕、PTA、甲醇期权各1家,红枣、玻璃、硅铁、尿素期货以及综合业务平台各2家。

三、权利和义务

(一)“产业基地”权利:申请策划市场培育活动,按照协议约定取得合作费用;

(二)“产业基地”义务:严格遵守《郑州商品交易所服务实体经济“产业基地”活动合作协议》相关要求,支持配合郑商所深入开展培训、调研、宣传推广等市场培育工作,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优秀案例报告等工作。

四、合作单位选择

(一)意向合作单位应当向郑商所提交加盖公章的《郑州商品交易所服务实体经济“产业基地”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地区及单位情况介绍(行业性质、注册资金、经营规模、行业地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年衍生品及相关市场参与情况、基地培育方案、基地团队介绍等,申请续约的合作单位只需提交加盖公章的《郑州商品交易所服务实体经济“产业基地”申请表》;

(二)郑商所收到申请后,将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审批结果,并与审批通过的有关单位签署《郑州商品交易所服务实体经济“产业基地”活动合作协议》。

五、申请时间

2020年郑商所服务实体经济“产业基地”的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6日。

郑商所联系方式:

农产品部:nbcyjd@czce.com.cn,郭晨光,0371-65610516

非农产品部:fnbcyjd@czce.com.cn,王鑫,0371-65610581

期货衍生品部:yspbcyjd@czce.com.cn,张婳,0371-65610238

通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0号期货大厦

邮政编码:450018

特此公告。

 

附件:郑州商品交易所服务实体经济“产业基地”申请表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