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保证金调整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相关文件通知,清明长假休市时间为4月4日至4月6日,4月7日(星期二)起照常开市,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
为防范假日期间市场风险,我公司经研究决定将各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作如下调整:
一、4月2日结算时起,提高上海、大连、郑州、能源中心交易所各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具体调整如下:
纸浆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6%,黄金、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螺纹钢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7%,白银、镍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9%,铝、铜、铅、锌、锡、橡胶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20%,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21%。
玉米、玉米淀粉、粳米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1%,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3%,豆油、棕榈油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4%,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5%,铁矿石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7%,其余期货合约保证金维持不变。
白糖、尿素、纯碱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1%,菜籽油、玻璃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2%,菜粕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3%,棉纱、棉花、PTA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4%,甲醇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5%,其余期货合约保证金维持不变。
二、交易所对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的调整:
1、上海期货交易所:
自4月2日结算时起,黄金、纸浆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铜、铝、锌、铅、镍、锡、白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燃料油、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
自4月2日结算时起,玉米、玉米淀粉、粳米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为5%,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铁矿石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其余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自4月2日结算时起,白糖、菜籽油、玻璃、纯碱和尿素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菜籽粕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棉花、棉纱、PTA和甲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其余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
5、上海国际能源中心:
自4月2日结算时起,20号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原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
三、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四、2020年4月7日恢复交易后,各品种保证金及涨跌停板幅度变化:
上期所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白银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7%,涨跌停板幅度由10%调整为8%;镍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8%,沥青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9%,其他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大商所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铁矿石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其余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郑商所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菜粕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3%,菜籽油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2%,其余品种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能源中心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20%,其余品种的期货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敬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持仓,谨慎运作,防范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