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发〔2020〕563号
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相关业务,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我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规则修正案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 :《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修正案.docx
附件2 :《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修订稿.docx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