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修订版)已报告中国证监会,《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操作指引》已经交易所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
上述规则自2020年12月14日起实施,2019年1月11日发布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指南》同时废止。
附件:
1.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2.《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修订对照表
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操作指引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