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交易所相关文件通知,清明假期休市时间为4月2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二),4月6日(星期三)起照常开市。
交易所对夜盘交易的时间做相应调整:4月1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4月6日所有期货、期权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4月6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为防范假日期间市场风险,我公司经研究决定将部分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作如下调整:
一、自3月31日(星期四)结算时起,提高上海、大连、郑州、能源中心交易所部分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具体调整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
线材、热轧卷板、螺纹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8%,橡胶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9%,沥青、燃料油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25%,其余期货合约维持不变。
2、大连商品交易所:
玉米淀粉(2205合约除外)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4%,豆粕(2205、2209合约除外)、豆油(2205合约除外)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5%,棕榈油(2205合约除外)、玉米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7%,聚氯乙烯、聚乙烯、聚丙烯、乙二醇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9%,液化石油气、铁矿石(2205、2209合约除外)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20%,其余期货合约维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
尿素(2204、2205合约除外)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5%,菜籽油、短纤、苹果(2204、2205合约除外)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6%,菜粕(2205、2207、2208、2209、2211合约除外)期货保证金调整为17%, PTA、甲醇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8%,粳稻、早籼稻、晚籼稻、强麦、普麦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20%,其余期货合约维持不变。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
5、上海国际能源中心:20号胶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19%,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25%,原油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为26%。
二、交易所对部分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的调整:
1、上海期货交易所:
自3月31日结算时起,螺纹、线材、热轧卷板、天然橡胶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10%,燃料油、石油沥青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15%。
2、大连商品交易所:
自3月31日结算时起,玉米淀粉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豆粕、豆油、玉米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8%,棕榈油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9%,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10%,铁矿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11%,其余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3、郑州商品交易所:
自3月31日结算时起,PTA、菜油、菜粕、甲醇、苹果、尿素和短纤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其余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维持不变。
5、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自3月31日结算时起,20号胶期货合约涨跌
停板幅度调整为10%。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5%,其余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三、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四、2021年4月6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各品种保证金及涨跌停板幅度变化:
上期所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橡胶、沥青、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大商所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18%,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铁矿石、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乙二醇和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长假期间标准不变;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郑商所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普麦、强麦、早籼稻、粳稻和晚籼稻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维持长假不变;苹果2210合约、菜油2209合约及PTA2209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6%,尿素22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5%,其余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能源中心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所有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近期国内外经济和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敬请各位客户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及时调整持仓,谨慎运作。
特此通知!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