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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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要求,本资产管理人大地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资产管理人”)经与资产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对旗下大地期货丰晟三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投资限制进行补充说明:
本计划合同中的投资限制(合同第十一节第七款、P43)第一项的“按成本计算,投资于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单只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除外),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计划资产净值的25%;”中的“基金管理公司”为私募或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重要提示:
特此公告。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