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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要求,本资产管理人大地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资产管理人”)经与资产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对旗下大地期货丰晟三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进行补充说明:
本计划约定的非现金类投资范围为“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发行并由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机构托管的契约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第十一节第二款、P41)
本计划目前在投资范围内只投资于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发行并由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契约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因此,本计划合同中的投资限制(合同第十一节第七款、P43)第一项的“按成本计算,投资于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单只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除外),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计划资产净值的25%;”覆盖了目前所有投资资产的投资限制要求。
若后续有投资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需求,本资产管理人将另行补充关于本资产管理计划投资限制的规定。
重要提示:
特此公告。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