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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地期货丰晟六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合同》的规定,大地期货有限公司决定以截至2023年03月17日(分红基准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全体委托人进行收益分配。分配方案由管理人制定,并经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相关资料,现公告如下:
以截至2023年03月17日(分红基准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管理人决定派发单位分红金额为0.05元。
分红除权日:2023年03月20日,分红登记日:2023年03月21日。
分红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大地期货丰晟六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全体委托人。
本次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委托人的红利款将于分红登记日后4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通知托管人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并于7个工作日内发放至委托人账户。
根据合同相关约定,基金进行收益分配时管理人提取分红业绩报酬,从客户分红资金中扣除(如果某一客户本次分红的资金小于本次应计提的业绩报酬,则本次管理人计提的业绩报酬为本次分红的资金),客户所得分红款以实际所得额为准。
特此公告。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13日